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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浙江阿克希龙舜华铝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4000 万套金属制包装管技术改造项目

2018-08-06  hebang 阅读 696

单位

浙江阿克希龙舜华铝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 4000 万套金属制包装管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顾柏锋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项目简介

浙江阿克希龙舜华铝塑业有限公司(简称“阿克希龙”)成立于 200485日,是法国ILEOS下属的AXILONE公司与浙江上虞市舜华真空涂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由法国阿克希龙公司控股。公司现有厂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329国道(小越段)88 号,占地面积达60000平方米;新厂区位于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占地面积44076.9平方米。

阿克希龙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化妆品包装、口红管系列、香水盖及指甲油盖、铝制品和塑料及表面UV涂装制品等的企业,90%以上产品销往国外,并与玫琳凯、雅诗兰黛、欧莱雅、LVMH等国际知名公司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阿克希龙投资20000万元利用已购得的永锐工贸厂房、建设用地及公用设施,目前建成了金属制包装管四条氧化生产线,形成4000万套金属制包装管的生产能力。由于按照原工艺进行生产,产品质量指标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因此企业对这四条氧化生产线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年产 4000 万套金属制包装管技术改造项目。

四条氧化线中封闭工段所使用的无镍封闭剂改为含有醋酸镍的封闭剂,且去除封闭后的第一道热水清洗工序;根据技术改进,化学抛光工段不再使用硝酸,其余工艺不发生变化。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调查人: 董慧盈、汤其龙

调查时间:2018.5.25

采样人:高建超、张经纬。

采样时间:2018.05.29-2018.05.31

陪同人:王天标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磷酸、二氧化氮、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乙酸、可溶性镍化合物、硫化氢、铝金属、铝合金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2)物理因素类:噪声

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通过对工作场所硫酸及三氧化硫、磷酸、二氧化氮、氢氧化钠、可溶性镍化合物、乙酸、硫化氢、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各岗位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要求。

2)物理因素:通过对工作场所噪声的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接触噪声的岗位的噪声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该建设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0.1整改性建议

(1)在硝酸仓库(暂存)内增设洗眼喷淋装置、并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标准要求张贴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2)罐区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10.2持续改进建议

10.2.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设单位应对定期清理氧化线上吸风罩污垢,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2)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急设施、通风设施、设备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保证各设施能正常使用。

10.2.2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10.2.3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

(2)企业为员工配发的个体防护用品应保证能够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定期更换,防毒口罩、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应能够随时领用更换。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尤其是防尘口罩、防毒口罩佩戴情况,确保其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个体防护意识。

10.2.4其他方面

(1)本报告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现有生产运行情况进行的识别、分析、检测和评价。本项目今后如有建筑物功能及布局、原辅料、产量、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变更,需另行评价或补充评价。

(2)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20条,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0.3预防性告知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应将本次控制效果评价结果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将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2)企业应按(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2012年6月1日起实施)要求,登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http://211.100.47.109/zywsmain)进行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项目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纸质资料上报当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