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盐县天仙河制水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8-278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8.8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8-H-259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盐县天仙河制水有限公司使用剧毒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嘉善创辉粘结材料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盐县天仙河制水有限公司原为海盐县自来水公司,是一家公用事业性质的供水企业,公司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环城西路118号。该公司成立于1980年5月,现有职工44人,技术人员19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水厂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日供水能力为6万吨。 海盐县天仙河制水有限公司现持有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146783829B;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林明;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生产(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2月25日);给排水安装;消防及水暖器材、厨房用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在自来水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氰化钾、氯化汞、硫酸、盐酸、氧[液化的或压缩的],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氰化钾、氯化汞为剧毒化学品,该企业属于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为: 1)在水质化验过程中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钾、氯化汞; 2)其涉及的主要场所是: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 3)与上述装置相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 4)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本项目仅对海盐县天仙河制水有限公司化验室剧毒化学品氰化钾、氯化汞的采购、领用、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职业安全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水厂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氧[液化的或压缩的]、化验室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试剂等,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该企业的其他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职业卫生、厂外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提供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胡水连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水连、王红莉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水连、王红莉  | |||||||||||||
时间  | 2018.7.12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焦 舰  | 1500000000300745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1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1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