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嘉兴恒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5-093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5.7.10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5-H-068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
公司名称  | 嘉兴恒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嘉兴恒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同义路20号,厂区占地面积19902.7m2,总建筑面积20338m2,现有员工49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该企业现持有嘉兴市南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981240元;注册号:330400400021790(1/1);法定代表人:王清荣;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原料药(硫酸软骨素纳)(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1日)、葡萄糖氨、动植物提取物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还持有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13]-F-2135;许可范围:年(回收)产:乙醇1250吨;有效期:2013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 另外,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乙醇、盐酸、氢氧化钠的使用及储存。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 企业同时持有由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危化生产);编号:AQBⅢWH(嘉)201300027;有效期至:2017年1月。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为: (1)嘉兴恒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年回收乙醇1250吨相应的生产装置(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物料输送的管道、电气、仪表等控制系统)、生产工艺; (2)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盐酸、氢氧化钠、乙醇的使用及储存; (3)建(构)筑物:1#车间、酒精回收装置区等; (4)与上述产品相配套的水、电、汽等公用工程系统; (5)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周边防护距离; (6)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及人员资质等。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 本评价报告的工艺论述以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工艺、原料及其它技术条件的更改不属于本评价范围。 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李志刚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志刚、张惠霞  | 报告审核人  | 张建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李志刚、张惠霞  | |||||||||||||
时间  | 2015.6.15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工艺设备、特种设备的选择及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李志刚  | 1100000000202192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张惠霞  | 1100000000300126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黎兆飞  | 1500000000300659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5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5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