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
湖州市练市澳璐玛制鞋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单位 | 湖州市练市澳璐玛制鞋厂 |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练市澳璐玛制鞋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水口集镇 | |
项目负责人 | 茅建华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
皮鞋产业在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花林已形成了当地具有一定特色的区块经济。湖州市练市澳璐玛制鞋厂是其中一家私营企业,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水口村水口集镇,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女式皮鞋10万双。该厂始建于2007年3月,目前累计投资已达5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1000m2。 | ||
现场调查、检测/采样人员名单及建设单位陪同人 | ||
调查人: 董慧盈、汤其龙 调查时间:2017.11.15 采样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6日,2018年1月30日~2月1日 采样人:高建超、史益锋、赵云 陪同人: 茅建华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毒物因素类:丙酮、丁酮、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溶剂汽油、松节油、乙二醇、皮毛粉尘;(2)物理因素类:噪声; | ||
检测结果 | ||
(1)化学因素:通过对工作场所丙酮、丁酮、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溶剂汽油、松节油、乙二醇、皮毛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标准要求。 (2)物理因素:根据本次对工作岗位噪声的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皮鞋制造”(代码为C195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制鞋业,根据行业分类及生产实际,本项目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
建 议 | (1)建议企业在生产车间手工涂胶工作台附近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并满足15米服务半径要求。 (2)加强车间暂存物料的密闭管理,用人单位应将黏胶剂等化学用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并保持通风情况良好。黏胶剂使用完毕后密闭存放,尤其是开桶部分使用的物料。建议工人加料结束后,应将与化学品接触的防护用品、容器、工具等清洗干净,放到指定位置保存好。 (3)用人单位办公室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4)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做好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监护,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 (5)建议用人单位对产生废气的烘箱、复底涂胶岗位采取局部通风排毒设施。 (6)建议用人单位在厂区设置员工休息室、更衣室。休息室内设置座椅、饮水设施、电扇或空调等。更衣室内设置更衣柜,数量满足员工人数。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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