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第一阶段)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摘要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9-089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9.4.29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9-H-271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第一阶段)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拟选址于秀洲区洪业路1421号(系租赁原重生电池厂区)。“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总投资78257.44万元,用于购置电极设备、装配设施、化成设备等,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分成两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产能为0.26GWh/年,第二阶段产能为0.77GWh/年,本次仅对第一阶段产能为0.26GWh/年进行安全预评价。 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持有秀洲区发改局备案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9-330411-38-03-006536-000。 本项目产品为锂离子动力电池,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且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规定数量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因此不需要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本次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范围为: (1)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嘉兴先导1GWh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第一阶段0.26GWh/年)涉及的设备、电气、生产工艺技术、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2)涉及的主要建(构)筑物:厂房一(丙类)、厂房二(丙类)、厂房三(丙类)、NMP仓库(丙类)、电解液仓库(甲类)、办公楼、倒班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电房、废水站及事故池; (3)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氮气、乙醇溶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共3种; (4)厂内各功能区间及其周边环境影响。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其他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张惠霞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惠霞、周为良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张惠霞、周为良  | |||||||||||||
时间  | 2019.3.29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事项、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张惠霞  | 1600000000200529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周为良  | 1500000000301611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潘忠良  | 1600000000100140  | 一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0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 ||||||||||||||
- 上一条: 浙江信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下一条: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