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8-327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8.10.25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8-H-271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随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黄金价值链延伸战略的实施,为加大核心零部件的布局,福田汽车与全球最大变速箱企业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成立两个合资公司共同建设SHIFT自动变速箱项目。两个项目分别为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和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轻型变速箱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共同租赁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同一厂房。 本项目为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由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负责建设。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18日,是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与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采埃孚公司”)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生产重型商用车变速箱、缓速器。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现持有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MA29FARMX9(2/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路1539号1幢2001-09B室;法定代表人:吴越俊;注册资本:26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重型商用车变速箱、缓速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组装、功能性测试、应用开发、采购、销售以及售后。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拟租赁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厂房,东临长云路,西临长帆路,南临桐乡大道,北侧为待开发空地,预计租赁建筑面积33667m2。拟建设12AMT-Ⅰ、12AMT-Ⅱ、16MT三条变速箱、IT3一条缓速器装配线及中间轴预装单元-Ⅰ、中间轴预装单元-Ⅱ、行星架-Ⅰ、行星架-Ⅱ、行星齿圈等加工生产线,生产重型商用车自动变速箱、缓速器生产线(其中16MT生产线自采埃孚传动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工厂迁建至本项目),项目达产后可达年产重型商用车自动变速箱19万台、缓速器4万台。
本项目评价的范围为: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重型变速箱建设项目的生产厂房及其辅助设施,具体包括联合厂房、试制试验中心及生产辅房、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系统。具体评价范围见表1-1。 表1-1 评价范围一览表 序号名称区域备注1联合厂房12AMT-Ⅰ/Ⅱ装配线本次评价范围16MT装配线本次评价范围缓冲器装配线本次评价范围喷漆线本次评价范围中间轴预装单元Ⅰ/Ⅱ线本次评价范围行星架Ⅰ/Ⅱ线本次评价范围行星齿圈加工线本次评价范围质检室、总成库、零件卸货区、零件毛坯库、非生产物料库本次评价范围,与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轻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共同使用2试制试验中心及生产辅房/本评价范围,与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轻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共同使用3综合站房及辅房辅料库、废料库、供油站、氮气站、丙烷站本评价范围,租用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综合站房及辅房厂房及设施空压站、锅炉房、变配电所、制冷站、生活加压泵房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已作评价,不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泵房消防设施,包括消防管网、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已作评价,不在本评价范围内4污水处理站/由福田汽车投资(嘉兴)有限公司建设及运行,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与福田采埃孚轻型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轻型变速箱建设项目共同使用5研发行政中心/福田(嘉兴)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已作评价,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评价主要涉及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人员和管理等内容,对该项目使用化学品过程中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同时,对该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规章制度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提出相应的要求。 本评价的工艺过程以企业提供的工艺流程简介的描述为准,委托方因各种原因(如技术保密、缺乏有效的项目资料等)而主观上不愿或客观上不能提供准确的物料、工艺参数等信息,由此造成的危险、危害不在本评价范围内。原料、工艺和产品的更改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凡涉及本项目的环保、厂外运输、职业卫生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在本评价范围之内,本报告只做一般性表述;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危险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消防应符合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进行一般性检查、评价。环保、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意见为准。 本报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察看情况进行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可靠性和正确性由企业负责。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胡水连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水连、王红莉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胡水连、王红莉 | |||||||||||||
时间 | 2018.9.14 | ||||||||||||||
主要任务 | 对厂址地质气象与周边环境、工厂内部布置及外部环境、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工艺设备的选择及特种设备、工艺过程、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胡水连 | 1500000000301822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王红莉 | 1500000000200234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焦 舰 | 1500000000300745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0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