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 嘉安技【评】字第2017-2-028号  | 项目完成时间  | 2017.3.29  | ||||||||||||
机构名称  |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2017-H-2-032  | ||||||||||||
评价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公司名称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简介  | |||||||||||||||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现持有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741056,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楚芬;住所:海宁市丁桥镇镇保路90号3号楼。 海宁市和平化工有限公司原持有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嘉安监经字[2013]A269号;经营单位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伊桥天马路;经营单位负责人:徐楚芬;许可经营范围:批发(储存):铬酸酐**直拨直销:乌洛托品(爆)、硝酸钠(爆)、双氧水(爆)、硝酸(爆)、高锰酸钾(爆、毒)、硫酸(毒)、盐酸(毒)、硫脲、醋酸铅、氢氧化钾、硫化钠、硫化钾、氯化锌、活性炭、亚硝酸钠、重铬酸钾、硫酸铜、氢氟酸、乙酸、氢氧化钠、氨水、保险粉**;有效期: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12月29日。 本次评价为该企业申请不带储存(直拨直销)经营以下危险化学品:铬酸酐、过氧化氢溶液[8%<含量<27.5%]、硫酸、盐酸、重铬酸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氨水、保险粉,共9种。 本项目不涉及仓储场所,因此本评价将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基本条件、安全管理等作为重点评价单元。 有关环境保护、自然灾害、消防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所在地区  | 嘉兴市■ 湖州市□ 其它:  | 评价类别  | 预 评 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评价■  | ||||||||||||
项目审批机关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万元)  | 销售额(万元)  | ||||||||||||||
评价费用(万元)  | 行业和领域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
所属业务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项目组长  | 周为良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惠霞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为良、张惠霞  | 报告审核人  | 孙根新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周为良、张惠霞  | |||||||||||||
时间  | 2017.3.6  | ||||||||||||||
主要任务  | 对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收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  | ||||||||||||||
是否属跨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  | 是□ 否■  | ||||||||||||||
是否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 是□ 否■  | ||||||||||||||
参加评价人员情况  | |||||||||||||||
编号  | 姓名  | 职业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承担的主要工作  | |||||||||||
人员类型  | 姓名  | ||||||||||||||
1  | 安全评价师  | 周为良  | 1500000000301611  | 三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2  | 安全评价师  | 张惠霞  | 1600000000200529  | 二级  | 整理资料,编制报告  | ||||||||||
3  | 安全评价师  | 史益锋  | 1500000000301860  | 三级  | 收集资料,校核报告  | ||||||||||
评价人员是否到现场勘查 是■ 否□  | 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安全状况 是■ 否□  | ||||||||||||||
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价报告 是■ 否□  | 评价人员是否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是■ 否□  | ||||||||||||||
指出项目一般安全隐患(项)  | 0  | 指出项目重大安全隐患(项)  | 0  | 提出隐患治理建议措施(项)  | 0  | ||||||||||
被评价单位意见 和建议  | 满意  | ||||||||||||||


